以宇宙之根原,为种力。
故曰:“神,谓玄牝。
玄牝之,谓根。
绵绵若,用之勤。”
者,空虚之义。
神即指力言之。
,犹言息。
玄者,之义。
牝者,物之所由。
言幽玄之境,实为之所自也。
其力息,而能,故曰:“绵绵若,用之勤。”
又曰:“,非常。
名名,非常名,无名之始,名万物之母。
故常无欲以观其妙,常欲以观其徼。
此两者同而异名。
同谓之玄,玄之又玄,众妙之。”
常同尚,古假为字。
名之为物,因形而。
(《管子·术》:“以其形,因为之名。”
又曰:“凡物载名而,圣因而裁之。”
)宇宙辟,物各其特异之形,乃锡以特异之名。
若其初,则惟而己。
无异形,则亦无异名。
故曰“名名,非名”,“无名之始,名万物之母”也。
物之皆依于。
如之万物,之子。
然此己非其朔。
语其朔,则必未之,之,乃以当之,故曰“,非”也。
欲为之借字,为空隙之义。
文:“常无欲名于。”
言最初惟构成万物之原质,而无万物;此构成万物之原质,即最之分子,更分,故无空隙。
无空隙,则名之曰矣。
(于曰同字)“常无欲以观其妙”同。
妙当作眇,即今渺字。
言最初惟分子,而无万物之,以见宇宙之微眇也。
徼为皦之假字。
本曰:“其昧,其皦。”
皦对昧言,乃之义。
言分子既***而成万物,则其形见也。
形(万物)无形(构成万物之原质)同境,此境则谓之玄。
言极幽玄。
此幽玄之境,实为构造万物之微细之原质所自,故曰“众妙之”也。
皆古代哲通常之义,本亦无甚难解。
特其辞义甚古,世神仙之皆自托于老子,又利其然而肆附,遂至如涂涂附。
今故避其繁而详释之。
老子推原宇宙,极于种之力;又认此力之方向为循环,因之得祸福倚伏,雄守雌之义,己见节。
此为通常之义,无俟缕陈。
至其社及政治,则湮晦数千,得亟为阐者。
老子之所慨者,亦为农业共产之社。
与孔子所谓同者,正系同物。
所谓“国寡民。
使百之器而用。
使民而徙。
虽舟舆,无所乘之;虽甲兵,无所陈之。
使民复结绳而用之”也。
夫牢者,使之复茹其粟。
今乃欲使己经化之社,逆而复返于榛还之境,此论者所以疑之为也。
而此殊非之。
盖物质文之步,与社组织之复杂,纯系两事,其并无因果系。
幸此世界,现而昌盛之社,此两者之,偶尔相偕。
其然者,则其社或己覆,或尚滞于野蛮之境。
世遂谓两者必相平。
其实物质文之步,乃类识之步以致之。
与其社组织之堕落,无干涉。
向使类社,永无阶级之分,守其同之世,“独亲其亲,独子其子;货恶其弃于,必藏于己;力恶其于,必为己”之,其识亦未必步;识步,其制驭然之力,亦未随之而步者。
且社组织,则无阻碍步,及毁坏己成之功之事,其步必更千里,胜于今。
虽事无征,而理实信。
彼谓问技术之步,皆以类自利之为之基,实为最谬之语。
世步之速,乃由己之科为之基。
科肇兴之始,果好真理为之乎?
抑亦如今,悬赏以奖励者致之也?
且类之,数万矣;私产制度之,则数千。
古之所,虽今为拙;其步,虽较世为迟;然其性质则无以异。
私产未兴之世,又何私利以鼓之邪?
故此等,全系习于社之病态,而忘其健康之形之也。
此,乃以之。
之所攻击者,全社组织之理,而物质之步。
然其言若攻击物质文者,则以物质之步,与社之堕落平。
物质实理之社化。
凡所创造,皆以供数之淫侈(《淮子·本经训》见),社虽因物质之步而蒙福,亦因淫侈之增加而受祸,故疾呼而攻击之。
设使物质之步,皆以供数之用,必攻击之矣。
此犹今极守之,仍以器为奇技淫巧,而欲闭绝者。
其见解固甚顽陋,然亦因此等物,实随力之侵略而俱,故此愤激平之。
设使之,与亲康,以利民之物,供之用,吾敢决全国无排斥之也。
今者欲闭绝,尽守之徒之所谓奇技淫巧者,诚得。
然谓现代之文.必与帝国主义相附;现代之文毁灭,即帝国主义终,理乎?
细之,自见其所攻击者,皆为社之病态,无语及于物质文,欲毁坏之,而使社复返于榛狉之境者。
孟子曰:“《》者,以文害,以害;以逆志,为得之。”
岂惟《》,切古,皆当如矣。
古代民权达,国之事,恒操于数贵族之。
此数贵族,则惟务剥民以自利,以遂其淫侈之欲。
甚至争争;或眩惑于珠玉器,糜烂其民而战之。
民固被其殃,彼亦未尝还受其祸。
古代之国败,由此者盖也。
(详见拙撰《同释义》第篇)故老子戒之。
曰:“令目盲;音令聋;令爽;驰骋田猎,令狂;难得之货,令妨。”
又曰:“甚者必费,藏者必。”
又曰:“以佐入主者,以兵。
其事好还。
师之所处,荆棘焉。
兵之,必凶。”
又曰:“夫隹(同惟)兵者祥之器,物或恶之,故者处。”
古所谓同郅治之世,其民初无阶级之分。
故其利害相冲突。
利害相冲突,则无相贼害之事。
既相贼害,自必治之之法律,并必教之之训条矣。
德(此非老子所谓德,乃今通常所用之德字也)法律,其为物虽殊,其为既恶之,乃教之,而使之从事于所谓善,则也。
然则既德法律,其社,即非纯善之社矣。
故曰:“皆美之为美,斯恶矣。
皆善之为善,斯善矣。”
又曰:“失而德,失德而仁,失仁而义,失义而礼。
夫礼者,忠信之而之首。”
又曰“废,仁义;慧,伪;亲孝慈;国昏忠臣”也。
随社之变,而其法以治之,此犹治病者事对证疗法,而为根本之图。
治法愈繁,其健康愈。
则何如尽弃现之法,而别为治本之计乎?
故曰:“绝圣弃,民利百倍。
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。
绝巧弃利,盗贼无。”
此所谓圣者,非于事理之圣,乃随社病态之变,而其对证疗法以治之之圣。
然则所谓孝慈者,亦非真父子相之孝慈,乃父子相夷,而禁之使得然之孝慈;所谓巧者,非供民用之械器;所谓利者,非民之物品;乃专供数淫侈之物,使民艳之而能得,而因以引起其争夺之者。
老子又曰:“民之饥,以其税之(言奢侈者,则使相形之,自其贫乏);民之难治,以其之为(言以权力伏,即啻教权力,而其亦将用权力以相抗);民之,以其奉之”(言者,皆因迫于贫乏,而其自贫乏,正因其活程度之),谓此也。
所谓绝圣弃,自非争讼未息,而先法庭;盗贼遍野,而先军警。
然徒恃军警及法庭,终谓治之至,而必别其根本之图,则其义皎然矣。
《老子》曰:“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。
无名之朴(此疑夺“镇之以”字),夫(彼也)亦将无欲。
欲以,将自定。”
此语似迂阔。
然设使今之豪富,能尽革其淫侈之习;权力者,能尽弃其权力,而与凡民同,民果尚欲乎?
民皆无欲,尚定者乎?
此义诚非旦夕,然语夫治之至,则舍此固莫属也。
之险恶,既因社组织之堕落而然,非因物质文之步而至,则《老子》所谓“古之善为者,非以民,将以愚之”,绝怪。
何则?
对于然之识,及其克然之能力,虽增加,断至因此而相欺相贼。
至于诈愚之智,侵怯之勇,则本乃社之病态;此犹病者之神经过敏,本须使之镇,乃能复于康健也。
故谓欲毁弃物质文,或谓欲闭塞民之识,皆全失之者也。
第节庄子庄子之,与老子相似而实同。
《》篇曰:“笏漠无形,变化无常。
与与?
并与?
神往与?
芒乎何之?
忽乎何适?
万物毕罗,莫以归。
古之术于者,庄周闻其而悦之。”
此数语,最能庄子术真相。
庄子之:以为万物,皆变化所成,其变化无从预之;故同宇宙之者,彼此亦能相。
世之执其所见,自谓能者,均属妄。
执此妄,而欲施诸,则纷扰起矣。
故治之法,莫如泯非。
泯非则执成见。
凡事皆当尽力考察,随变换办法,以求适,即今客观而戒恃主观之也。
至于之所以自处,则将之祸福,既,自莫如委任运,其所之。
无适莫,则所谓祸者,即己根本无矣。
老子之主清虚,主卑,仍系为应事起见,所谈者处事之术;庄周则破执,专谈玄理,故曰其相似而同。
然其宗旨,则究于老子为。
故《史记》谓其“于无所窥,然其本,归于老子之言”;而《庄子》,称颂老子之辞,亦最也。
庄周,《汉志》宋。
《史记》:“蒙,尝为蒙漆园吏。”
汉蒙县故,今商丘县,故宋境也。
《汉志》其篇,而今传本只篇。
陆德曰:“《汉志》:《庄子》篇,即司马彪、孟氏所注也。
言诡诞,或类占,故注者以取。
其《篇》众并同。
自余或而无杂。
惟郭子玄所注,特庄之旨,故为世所贵。”
郭注即今本也。
(其注实本于向秀,《库目提》)凡《篇》,《篇》,《杂篇》。
除《杂篇》之《剑》《渔父》《列御寇》篇,抵精绝。
盖其杂者,己为所删矣。
论者独《篇》,实未免以为目也。
《庄子·》篇曰:“泰初无,无无名。
之所起,而未形。
物得以谓之德。
(此言万物之,皆系分得自然之部分)未形者分,且然无谓之命。
(分,言彼此之分界。
盖物同于自然。
设无彼此之分界,则只浑然之,能成其为物也。
且同祖,始也。
然,成也。
无,即之义。
物之始成,其极,所谓万物始于至微也)留(《释文》“或作流”,当从之)而物,物成理谓之形。
形保神,各仪则谓之性。”
此推原物之所自始也。
《游》曰:“之,之聚也。
聚则为,散则为。”
“朽腐复化为神奇,神奇复化为朽腐,故曰通。”
《寓言》曰:“万物皆种也,以同形相禅。”
此言物既成之,仍变化己也。
故曰:“彼于,亦因彼。”
又曰:“方方,方方。”
此等变化,庄子以为即万物所自为,而非别焉以司之。
故《物论》篇,譬诸之万窍号,而曰“吹万同,而使其自己,咸其自取,者其谁”也。
设使世界而如宗教之,神焉以主之,则其原因至简,能此神,即能世界之真相矣。
若万物之变化,其原因即乎万物,则以世界之广,现象之纷繁,遍观尽识,势能,又何从变化之所自,而据以逆测其将?
故庄子之论世界,径以为也。
其尽于《》篇“量无穷,无止,分无常,终始无故”语。
量无穷从空言;无止从言;分无常,言物之变化定(此为彼;彼亦以为此,故其界限);终始无故,则言其因果之也。
惟能世界也,亦彼此能相。
以凡物所恃以为之官能同,而其所处之境又同也。
《物论》:“啮缺问于王倪曰:子物之所同乎?
曰:吾恶乎之?
曰:子子之所邪?
曰:吾恶乎之?
然则物无邪?
曰:吾恶乎之?”
即此理。
惟彼此能相也,即己亦能自。
以之缘境而异,而其所处之境,无从预也。
《物论》曰:“丽之姬,晋国之始得之也,涕泣沾襟。
及其至于王所,与王同筐,刍豢,而悔其始之泣也。”
此与“酒者旦而哭泣,哭泣者旦而田猎”何异?
“方其也,其也,之又占其焉,而其也。
且而此其也。”
故曰:“予恶乎之非惑邪?
予恶乎恶之非(同溺)丧而归者邪?”
之,惟恃,而实恃,此世界之所以终也。
《》篇曰:“而见者,形与也;而闻者,名同也。
夫!
世以形名为以得彼之!
夫形名,果以得彼之,则者言,言者,而世岂识之哉?”
谓此也。